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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知之幕與忠信原則──楊照老師談羅爾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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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我們假想一個情況。有A、B、C三個人一起住在一棟房子裡,三個人講好了要輪流打掃房子,每個人負責兩天,星期天大家都休息。星期一、星期二,A打掃了;星期三、星期四,B也打掃了。到了星期五,A跟B約了朋友晚上到家裡來開派對,然而他們黃昏時下班回家,卻發現家裡亂七八糟,垃圾也沒清理,而C竟然坐在沙發上看電視。A、B當然很生氣,他們責問C:「你為什麼沒打掃?」C就頂他們說:「為什麼我要打掃?」A說:「我們講好大家輪流的。」B說:「你承諾星期五、星期六該妳打掃的。」結果呢?C繼續賴在沙發上不起身,懶洋洋地說:「我承諾要打掃,可是我又沒承諾一定會遵守諾言。我答應過你們我會照說好的去做嗎?」 



如果你是A或B,碰到C這樣的人,怎麼辦?這樣的C很爛,你一定很生氣,可是如果C就是要這樣強辯到底,你要怎麼反駁他?他說的也沒錯啊,他的確沒有答應要信守諾言。 


等會兒,C真的可以這樣強辯嗎?如果照C這樣說,那人與人之間不可能有任何承諾與信任了,不是嗎?就算我們逼C答應,他會信守星期五、星期六打掃的諾言,到時候他還是可以再賴啊,他可以賴說:「我又沒有說我一定會做到我答應會信守諾言的承諾!」他永遠可以一層一層賴下去,不是嗎? 


你有沒有發現,像C這樣的賴皮強辯,在我們的社會上,尤其我們的政治領域中,很普遍很常見?如果你也有這種感覺,也許你該花點時間花點力氣認識認識上個月剛過世的美國政治哲學大師羅爾斯(John Rawls)。在羅爾斯的經典名著《正義論》(A Theory of Justice)一開頭,他就追究了這個重要的問題:「為什麼一個人有義務遵守他的諾言?」 


羅爾斯的論點是:政治不能簡單地用契約許諾來運作。因為契約不能以他自己為對象來保證它的成立。照C的強辯邏輯,那麼是不是每份契約後面都要有另一份契約來保證大家會遵守前一份契約上的承諾呢?這樣我們會得到無窮多的契約,卻得不到任何實踐了的承諾。怎麼辦呢?這裡需要一個清楚的前提為其底線。勞爾斯認為所有政治行為必須假定「忠信原則」。「忠信原則」不是契約的一部分,信守承諾也不是政治性義務,而是更高層次的道德義務。當我說出我承諾什麼時,那一瞬間,我承擔了必須遵守承諾的道德義務,不能再有托詞遁詞。 


在這個基礎上,羅爾斯建構了龐大的正義論架構。這套複雜而精密的理論,有太多值得我們,尤其是關心政治、參與政治的人認真學習的東西。「你認識羅爾斯嗎?你懂得羅爾斯的正義理論嗎?」如果可以規定台灣每個政治人物都必須通過這個問題的考驗,那我們的政治應該可以比現在好得多,也會少了一堆討人厭的烏煙瘴氣吧。


羅爾斯體大精深的《正義論》提出了許多關於如何分配的重要想法。《正義論》出發的客觀條件,正就是肯定現實世界裡,資源是有限的,無法滿足每個人的慾望,然而資源又不是貧乏到讓大家都得不到東西。因此有了合作的條件,我們可以、我們也必須透過合作,讓有限資源可以盡量滿足最多人的最大慾望。 


怎樣合作,可以讓有限資源帶來最大滿足呢?這個問題,近代哲學、經濟學探索過許多答案。羅爾斯除了吸收、整理、評判這些別人思考過的答案之外,又提供了一些自己獨到的創見。 


羅爾斯的創見之一,是所謂「無知之幕」的概念。「無知之幕」指的是,我們要得到比較符合正義的一套契約,就應該排除訂約者對自身的許多認識與預測。什麼情況下我們會設計出公平的制度呢?如果在設計時,我們與未來之間隔著一層完全遮蔽的「無知之幕」,我們完全無從預想在未來的發展中,自己會變成怎樣,會佔什麼位子,會扮演什麼角色。在「無知之幕」後面,我們要如何最大化自己的利益呢?我們只好盡量設計讓契約中的每個部分,都不會受到不公平的欺負、剝削。我們必須先提防自己未來不管掉到什麼處境裡,都不會比別人倒楣、比別人可憐。這是自利與自我保護的本能。 


舉個簡單的例子說,如果有一對夫妻要離婚,法官判定兩人財產應該均分。可是怎樣分才真正平均,真正公平呢?存款很好算,房子怎麼辦?汽車怎麼辦?沙發怎麼辦?一大堆珠寶首飾怎麼辦?……碰到這種狀況,最有效的方法,是訂定規則,由其中一人負責把財產分成兩份,而由另外一人先選要兩份中的哪份。 


「無知之幕」在發揮作用。負責分的人無從得知最後自己會得到哪一份,所以他非得公平不可。如果分得不平均,對方一定會先選走大的、有利的那份,吃虧的是自己。 


「無知之幕」挑戰了以前道德哲學的基本邏輯。道德的形成,非但不是來自充分訊息的完整考慮,反而要以部分的「無知」為其條件。「無知之幕」是羅爾斯假定的正義原初客觀條件,卻也對現實有高度的啟發。我們要如何讓政治制度、政治決策盡量接近公平正義,盡量遠離私心弊端?最有效的方法就是訂定權力運作規則,讓擁有決策權的人,永遠搞不清楚自己將來會在哪裡、會有什麼位子。他不會永遠都是執政者,也不會永遠都是反對者。他不知道自己明天明年會得到資本家的支持,還是要依賴勞工的選票。政治人物對未來越不確定,他們的決定,往往就會越公平,弊端也會越少。 


多少權力的傲慢,不都是來自於政治人物相信自己會一直擁有權力嗎?他們令人討厭,因為我們還沒有夠好的機制,讓他們感受到在「無知之幕」後面的戰戰兢兢。

 

 

備註:本文見於楊照老師《理性的人》(上、下二冊,台北:麥田,2009),原文名為〈無知之幕與忠信原則──關於羅爾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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